平涼市全面落實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制度,探索打造“一條主線、三項制度、五點融合、一體考核”的“1351”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模式,切實提升法治副校長履職能力水平,推進未成年人違法犯罪預防治理,全力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堅持以“一條主線”為引領
推動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制度化
市委、市政府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堅持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權益保護,強化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和治理”為主線,把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作為法治社會建設的基礎性工程來抓,確保法治副校長制度全面推行、落地見效。
先后印發(fā)《平涼市推動法治副校長制度實職化運行的實施意見》《關于進一步推進全市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工作的通知》,對全市法治副校長的選聘程序、任職培訓、工作職責、制度機制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
召開全市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工作推進會議,進一步明確法治副校長工作職責,壓緊政法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學校等各方責任,推動建立常態(tài)化協(xié)作機制。
積極響應省委依法治省辦關于“鼓勵支持公檢法司‘四長’加入法治副校長隊伍”的號召,在全省率先由公檢法司“四長”擔任法治副校長,示范帶動各級政法領導干部加入法治副校長隊伍,營造了法治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良好氛圍。
堅持以“三項制度”為抓手
推動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常態(tài)化
健全法治副校長聘任制度。全面統(tǒng)籌管理各級各類學校法治副校長聘任工作,嚴格法治副校長的選聘條件和方式,建立法治副校長人員庫,按照每所中小學至少配備1名法治副校長的目標任務,配足配齊法治副校長。目前,全市1321所中小學、幼兒園法治副校長配備實現全覆蓋。
推行每月進校園制度。法治副校長每學期開展法治進校園活動4次,參與法治宣傳教育、矛盾糾紛化解、校園安全整治、問題學生心理輔導矯治等工作。建立常態(tài)化信息溝通和反饋機制,采取學?!包c菜下單”,法治副校長“精作配送”的“菜單式”服務模式,精準對接師生的法治需求。
落實法治進課堂制度。將法治教育納入學校課程規(guī)劃,突出課堂主陣地作用,優(yōu)化思想政治、道德與法治等課程內容設置,落實好中小學法治教育“135”常態(tài)化學習機制。法治副校長積極參與學校主題班會、社團活動,引導未成年人形成尊法、學法、守法、用法的意識。
堅持以“五點融合”為驅動
推動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實效化
把實職化履職作為法治副校長工作的根本要求,全力推動法治副校長知責盡責,將各項職責有機融合起來,深度參與校園治理,讓法治副校長有“名”更有“實”。
以法治教育為基本點。法治副校長扎實履行法治宣傳教育職責,參與制定學校年度法治教育工作計劃,充分利用“送法進校園”、開學“法治第一課”、校園廣播臺、學校櫥窗、班級黑板報、國旗下講話等形式,推動開展法律知識競賽和演講比賽活動3000多場次,開展“兩法一條例”主題宣傳、法治輔導、“以案釋法”等主題教育活動4000多場次。
以學生保護為著力點。參與學校學生權益保護制度的制定、落實,指導、監(jiān)督學校落實未成年人保護職責,為學生提供法律援助、心理健康咨詢、幫扶救助、成長指導等服務,深化維護青少年權益崗、兒童之家等陣地建設。深化“結對幫扶·愛心平涼”工程建設,開展法治副校長“一人一策”關愛幫扶,做好孤兒、事實無人撫養(yǎng)兒童、困境兒童和留守兒童等群體的幫扶救助工作。
以安全管理為突破點。法治副校長積極開展校園安全管理、日常信息掌握、定期進校走訪等工作,配合學校認真排查家校之間、學生之間、學生與校外人員之間的矛盾糾紛,全面排查校舍、用電、食堂、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隱患。積極參與學校周邊隱患排查專項整治,檢查網吧、游戲廳等娛樂場所160多家,清理學校周邊200米內治安亂點32處,整改安全隱患320余條,有效化解了校園安全風險。
以預防犯罪為支撐點。指導學校加強預防犯罪教育、警示教育,建立健全不良行為學生管理教育臺賬,對容易誘發(fā)未成年學生犯罪的場所、人員,及時通過提醒告知、執(zhí)法檢查等方式督促整改糾正,設置法治副校長信箱,暢通師生投訴舉報渠道。深入開展校園欺凌排查整治,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教育懲戒,嚴厲打擊欺凌、搶劫、敲詐勒索等侵害學生權益的違法行為,防止發(fā)生“視線外”的校園欺凌。
以依法治理為延伸點。指導開展依法治校工作,協(xié)助處理學校涉法涉訴案件,協(xié)調處理涉校涉生糾紛矛盾,參與校園法治文化建設,拓展學生學法用法載體,以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陣地)建設為帶動,加大未成年人普法產品供給,營造健康向上的校園法治文化氛圍,高標準建立青少年法治資源教室80個、青少年模擬法庭3個,創(chuàng)建全省青少年法治宣傳教育基地2個。
堅持以“一體考核”為保障
推動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規(guī)范化
市委依法治市辦、市中級法院、市檢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教育局聯合出臺《平涼市中小學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工作考核評價辦法(試行)》,明確法治副校長考核評價的對象、內容、機制、時間、方式、結果運用,將法治副校長履行法治宣傳教育、保護學生權益、預防學生違法犯罪、參與校園安全管理等職責一體考核,考核結果納入學校教育教學績效考核和干部個人年度考核,作為評先選優(yōu)的重要依據。對工作實績突出的法治副校長通報表揚、推薦先進,考核不稱職的法治副校長予以解聘。通過考核評價倒逼法治副校長履職盡責,切實發(fā)揮法治副校長的制度優(yōu)勢,確保法治副校長實職化運行工作取得實實在在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