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焚燒雜草殃及果樹 法官一場“及時雨”滅火解紛

來源:甘肅政法網(wǎng)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4-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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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平?jīng)鍪谐缧趴h法院成功調(diào)解一起因焚燒自家田地雜草,導致鄰地樹木被燒毀的財產(chǎn)損害賠償糾紛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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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來,王某焚燒自家田里的雜草,不慎引燃莊稼,火勢隨風蔓延,一發(fā)不可收拾,殃及到鄰居李某田地里的果樹,造成經(jīng)濟損失,萬幸的是經(jīng)過消防救援,沒有造成人員傷亡。這起意外事件讓李某非常氣憤,便找到王某索要賠償,雙方因賠償事宜各執(zhí)己見,隨著矛盾不斷升級,兩人無奈之下鬧上法庭。


“法官的話像及時雨一樣,幫助我們解決糾紛,真是太感謝了…”


承辦法官深入了解案件情況后,見昔日互幫互助的近鄰如今對簿公堂,便起身安撫起了雙方情緒。隨后來到田間地頭實地走訪調(diào)查,詳細查看了果樹受損情況。過程中,了解到鄰里之間日常關系友好,從未發(fā)生過矛盾沖突。這次意外事件造成的矛盾,其癥結(jié)在于雙方對賠償金額無法達成共識。秉持著“以和為貴”的原則,承辦法官決定以調(diào)為先,情法共濟“熄滅”雙方的“火氣”。


雙方當事人到庭時情緒激動,爭論不休,承辦法官極力安撫,雙方逐漸冷靜,認真聽取對方的訴求。承辦法官引用“六尺巷”典故,希望雙方將心比心,互相理解對方的困難,面對天災人禍,鄰里之間要相互扶持,一解心中締結(jié),共建美好家園。經(jīng)過調(diào)解,雙方對賠償達成一致意見,王某當場拿出手機掃碼轉(zhuǎn)賬,與李某握手言和。至此,法官用一紙調(diào)解書將一場意外火災引起的“火氣”成功撲救,“抓前端、治未病”,既維護了鄰里情誼,又避免了訴訟引發(fā)的矛盾升級。


法律有尺度,法官有溫度。崇信縣法院充分利用“以調(diào)為先”解紛模式,積極探索調(diào)解技巧,堅持將調(diào)解貫穿于訴訟活動始終,以理促和,以調(diào)解紛,打造“以和為貴”解紛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