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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泉阿克塞公安交警為學生假期“系上安全帶”

來源:甘肅政法網(wǎng)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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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樹陰濃夏日長,又是一年暑期至。假期外出游玩、走親訪友等出行機會增多,交通安全風險也隨之增大。為切實加強轄區(qū)中小學校交通安全宣傳教育,進一步提高暑假期間學生交通安全和自我防范意識,預防和減少涉及學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發(fā)生,確保學生暑期安全。近日,酒泉市阿克塞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宣傳民警走進轄區(qū)幼兒園、小學、中學,利用散學典禮契機對在校師生開展以“知危險·會避險”為主題的暑期交通安全宣傳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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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傳教育面對面。在幼兒園,民警以幼兒的認知及接受能力,采用通俗易懂的語言,為小朋友們講解如何安全過馬路,如何安全乘車等基本的交通安全知識,并利用“紅燈停、綠燈行、黃燈亮了等一等”、“斑馬線、生命線、過馬路前看一看”等宣傳內(nèi)容對孩子們開展宣傳教育。期間,與小朋友們開展課外活動體驗交通手勢,邀請孩子們參與“我是小交警”游戲,通過實際操作向孩子們演示如何安全穿過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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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小學,民警對如何正確過馬路、如何識別交通信號、交通標志標線和安全乘車等知識為學生們進行了具體、生動的講解,告誡學生不在馬路上玩耍嬉戲、不隨意亂穿馬路、翻越防護設施,不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平衡車等滑行工具,警惕大貨車轉(zhuǎn)彎盲區(qū),教育引導同學們在日常出行中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確保安全出行。在中學,宣傳民警從步行安全、騎行安全和乘車安全三方面進行了詳細講解,告誡同學們12歲以下禁止騎行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未滿16周歲嚴禁騎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拒絕乘坐超員超速車、無牌無證車、農(nóng)用車、報廢車等不安全車輛的交通安全常識。叮囑同學們要把交通安全的注意事項、安全乘車以及“一盔一帶”的重要性記在心中,并付諸于行動,做到安全文明出行。


互動搶答零距離。“小朋友們,大家知道這個是什么交通標志嗎?它代表的是什么意思?”“同學們,大家知道年滿多少歲可以騎行自行車和電動車?”“駕駛電動車要戴頭盔,那乘坐的人需不需要戴頭盔呢?”宣傳民警通過設置有關交通安全知識的小試題,讓學生們搶答,通過有獎問答的方式,讓同學們在搶答中認識各類常見的交通標志及所代表的含義,了解頭盔、安全帶的正確使用方法、行人怎樣安全橫過道路、玩耍時怎樣避開車輛的視線盲區(qū),以及各類常見交通違法行為的危害,在輕松愉快的氛圍中加深對各類交通安全知識的理解,將交通安全知識牢記于心。


案例警示效果強。宣傳民警通過播放道路交通安全PPT課件、觀看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講解交通事故案例、發(fā)放宣傳資料等形式,告誡同學們交通違法行為造成交通事故的嚴重后果。特別是針對中小學生未滿16周歲騎行電動車、未滿12周歲騎行自行車違法載人等重點交通違法行為,用“以案釋法”的方式,進行了深刻的普法宣傳教育。同時結合夏季出行特點,提醒同學們乘坐私家車時系好安全帶,乘坐電動車、摩托車時佩戴好安全頭盔,鼓勵學生在自己學好交通安全知識的同時發(fā)揮好“小手拉大手”的作用,號召家長出行時一起遵守交通法規(guī),提醒和監(jiān)督家長遵守交通法律法規(guī),摒棄不文明交通陋習。


通過本次交通安全宣傳活動,進一步提高了學生的交通安全意識及自我防護意識,為廣大學生暑期安全出行打下了堅實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