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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紙判決”難化心結 傾心調解定紛止爭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3-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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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張掖市肅南裕固族自治想人民法院在宣判前成功調解了兩起土地租賃糾紛案件,使糾紛得到圓滿解決,實現(xiàn)了“案結事了”。


原告在未取得土地經營權證的情況下,將爭議土地租賃給被告開發(fā)耕種,被告在租賃期間又將該租賃標的租賃給第三人使用,但第三人認為該土地是一次性流轉不是租賃,雙方于2022年發(fā)生糾紛,本院受理雙方糾紛后,依法進行了判決,雙方矛盾仍未解決,影響了雙方正常生產經營,2023年其中一方當事人再次提起訴訟,要求本院依法處理。本院受理后,承辦法官在庭前調解無果的情況下,依法進行開庭審理,經過庭審調查、辯論等訴訟程序后,查清了案件事實,并適時進行了當庭調解,因各方當事人關系緊張,爭議很大,互不讓步,當庭調解也未達成一致意見。庭審結束后,承辦法官及時與當?shù)厮痉ㄋ〉寐?lián)系,到雙方當事人所在地進行了聯(lián)合調解,耐心細致地為雙方當事人解釋法律規(guī)定,通過“背對背”的方式,對雙方矛盾糾紛進行第三次調解,終因雙方意見分歧過大,聯(lián)合調解無果。


半個月后,承辦法官已制作好判決書,但法官仍想在宣判前做最后的努力,在向院領導匯報后,一致認為,判決容易,確實省時省力,但判決不一定能化解雙方矛盾糾紛。老百姓到法院打官司是為了解決問題,絕不是來走‘程序’的。社會生活中發(fā)生的每個糾紛,可能在司法程序中衍生出多個案件,“程序空轉”,徒增當事人訴累。于是承辦法官和院領導在宣判前又組織雙方當事人進行了調解,最終在承辦法官和院領導不厭其煩的調解下,經過近六個小時的反復釋法調解,最終促使當事人達成了調解協(xié)議,并出具了調解書。至此,案件在宣判前得到了圓滿解決,當事人握手言和,使判決書變成了事了雙贏共贏的調解書。曠日持久的訴訟也畫上了圓滿的句號。


判決不是案件的終點,事了才是司法追求的終極目標。肅南法院在審判執(zhí)行工作中,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原則,將能動司法、案結事了理念落在實處,訴前、訴中、判前調解貫徹案件處理始終,盡可能使雙方當事人握手言和,真正實現(xiàn)案結事了,既保障了當事人合法權益,又維護了社會和諧穩(wěn)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