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罵人一時爽!隴南文縣一男子微信群里辱罵他人受處罰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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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著社會在飛速發(fā)展,微信成為了我們記錄生活、分享快樂的社交平臺,一個村子的微信群里有老有小,如果口無遮攔、造謠詆毀那么這就涉嫌違法了,近日,隴南文縣公安局舍書派出所查處一起在微信群內惡意辱罵他人的案件。


圖片


近日,舍書派出所接到群眾報警稱:“張某在舍書某村千村千戶微信群內用語音辱罵他人,請求查處?!苯泳螅窬⒓凑{取相關微信聊天記錄,走訪了解事件來龍去脈。經查,張某因瑣事,對某項工作不滿,便在群內發(fā)語音辱罵他人,言語低俗惡劣,造成極其惡劣的影響。查證屬實后,張某對其違法行為供認不諱,對自己的沖動行為后悔不已。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舍書派出所對張某違法行為作出相應處罰。


警方提示:


微信群是公共場所,說話要遵紀守法、注意方式方法,不能隨意侮辱他人。網絡秩序也是社會公共秩序的重要組成部分,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利用信息網絡惡意編造、散布虛假信息,起哄鬧事,辱罵、恐嚇他人,應當追究法律責任,造成嚴重危害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于惡意造謠,辱罵詆毀的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