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踐行和弘揚“馬錫五審判方式”,有效減輕群眾訴累,更好地體現(xiàn)司法便民服務理念,近日,臨夏州永靖縣人民法院陳井法庭、王臺法庭采取“背包法庭”上門服務的方式,在永靖縣東、西山片區(qū)同步開展巡回審判。
據(jù)了解,原告永靖縣某村鎮(zhèn)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與被告柳某盛簽訂《聯(lián)保借款合同》,被告柳某亮為保證人,合同簽訂后原告按照合同約定向被告發(fā)放貸款,借款到期后被告未按約定支付借款本金及利息,原告經多次催要無果遂訴至永靖縣法院。
經庭前走訪,二被告系父子關系,被告柳某亮身患疾病常年乘坐輪椅,行動極其不便,無法到法院參與庭審??紤]到被告特殊情況,承辦法官決定把法庭“搬進”被告家中,陳井法庭通過“背包法庭”模式開庭審理。在簡易但莊嚴的巡回法庭上,庭審活動依照程序正常開展,經過雙方當事人及其代理人充分的陳述、辯論和舉證等環(huán)節(jié),庭審順利結束。
同樣為方便當事人訴訟,永靖縣法院王臺法庭在審理一起離婚糾紛案件中,承辦法官決定采取“背包法庭”在原、被告所在村開庭審理此案。
本案原、被告系夫妻關系,雙方經人介紹相識,婚后感情尚可,育有一子。后雙方經常因家庭瑣事發(fā)生矛盾,夫妻感情逐漸淡化?;樯蝇F(xiàn)與原告共同生活,原告認為雙方感情破裂,無和好可能,故訴至永靖縣法院請求準予離婚。
庭審中,承辦法官認真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并耐心地向雙方解釋了有關離婚訴訟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但雙方無法達成和解協(xié)議。最終,法官當庭宣判不準離婚。
庭審結束后,法官以案釋法,就地開展普法宣傳,將嚴肅的庭審現(xiàn)場變?yōu)榛钴S的普法課堂。旁聽村民也表示,巡回法庭開到村委,為村民上了一堂生動的法治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