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尚的情懷
12月15日上午,隴南市公安局為見義勇為輔警劉凡送獎到崗。
2022年12月7日,文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警犬中隊輔警劉凡下班后途經(jīng)文縣萬達啤酒廣場時,看到有許多群眾聚集在白水江河堤上,聽說河對面有人跳江,劉凡得知這一情況后,發(fā)現(xiàn)江邊有一名女性,情緒十分激動,正往江中走去,河水已沒到胸部,寒冷的江水會使人體迅速失溫,她可能會被湍急的水流沖走。
在兩難的危急情況下,劉凡沉著冷靜,不斷勸導女子穩(wěn)定情緒,并尋找最佳時機以待救援。此時,河堤上的3名群眾開始往江邊跑,女子注意力被吸引,劉凡抓住機會,縱身跳入刺骨的江水中,一把將該女子抱住,與到達江邊的熱心群眾一起將女子拖上岸。經(jīng)初步檢查和詢問,女子身體并無大礙,劉凡將女子交給家屬,叮囑他們要做好身體檢查,好好開導,避免再次發(fā)生意外。
劉凡救人的事跡先后被多家媒體報道,大家紛紛對他見義勇為的行為點贊。面對群眾和同事的贊譽,劉凡說:“我只是做了應該做的事,救人是我那一刻的本能反應。我想,換成其他人,在群眾遇到危險時,也一定會挺身而出?!?/span>
2007年12月,退伍后的劉凡被文縣公安局聘用為巡警隊員。
2008年“5·12”地震發(fā)生后,劉凡和他的戰(zhàn)友立即投入到搶險救災第一線,搜救被困人員,轉移受傷群眾,運送救災物資,維護社會秩序,他的身影遍及中廟、碧口、范壩等多個鄉(xiāng)鎮(zhèn)。
因工作成績突出,2009年,劉凡所在的文縣公安局巡警大隊榮立“集體一等功”,大隊還被公安部評為全國先進集體。
在2017年“8·7”和2020年“8·12”暴洪災害搶險救災工作中,劉凡主動請纓,舍小家顧大家,服從命令,聽從指揮,與戰(zhàn)友們趟著洪水進村入戶,救援群眾、清理淤泥。汗水和泥水混在一起,濕了干、干了濕,但他始終沖鋒在前。
2013年3月,劉凡到文縣公安局刑警大隊警犬中隊從事警犬訓導工作,面對新的工作挑戰(zhàn),他潛心學習鉆研警犬技術,不斷提高自身業(yè)務水平,與他的“無言戰(zhàn)友”多次承擔重大安保、執(zhí)勤處突任務。
近年來,劉凡帶著警犬協(xié)助破獲盜竊、毒品、治安等案件80多起,抓獲違法犯罪嫌疑人100多名,因警犬馴養(yǎng)工作成績突出,劉凡所在的警犬中隊于2015年被隴南市公安局記“集體三等功”一次。
作為一名輔警,劉凡始終以人民警察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工作中兢兢業(yè)業(yè)、無私奉獻;在大災大難面前,他挺身而出、沖鋒在先;在人民群眾最需要的時刻,義無反顧、舍身相救。他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先后5次被文縣公安局評為先進工作者、先進個人。
面對成績和榮譽,劉凡不驕不躁,他常說:“我只不過干了我該干的事,其實比我付出得多、成績比我好的基層民輔警還有很多很多。”
像劉凡一樣的民輔警在全省公安機關中還有很多,他們都在自己的平凡崗位上默默無聞、無私付出,用實際行動踐行人民公安為人民的宗旨使命,為確保全省社會大局和諧穩(wěn)定貢獻著自己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