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增強服務意識,切實滿足新時代人民群眾對司法的新期待,使群眾更方便地參與訴訟,甘南州卓尼縣法院組織干警按照教育整頓具體安排部署,認真開展“我為群眾辦實事”系列活動,著力搭建為民服務平臺,不斷完善立案、審判、執(zhí)行等各個環(huán)節(jié)的便民利民措施,為群眾辦實事、解難題。
近日,卓尼縣麻路法庭在審理原告李某與扎某裝修裝飾合同糾紛一案時,在原本約定好開庭日期的前一天,原告打來電話稱其臨時有事去甘谷老家,不能按期參加訴訟。與此同時,被告也稱其因為兒女外出打工,自己需要在家照看孫子也無法到庭參加訴訟。
面對這種情況,麻路法庭庭長說:“本案爭議不大,調解的可能性很大??梢酝ㄟ^微信視頻進行調解,當事人來不了,我們就上門。”
隨即,麻路法庭干警驅車20多公里,來到了被告家中,通過微信視頻方式對該案進行耐心細致地調解。最終,雙方當事人達成了分期付款的協(xié)議。
此次案件的調解,既體諒了當事人的難處,又在很大程度上減輕了當事人的訴累,做到了司法為民的宗旨,架起了法院干警與人民群眾的“連心橋”。如今,“若當事人來不了,我們就上門服務”已經(jīng)成為麻路法庭在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我為群眾辦實事”的重要舉措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