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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人!這個涉黑案開庭審理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0-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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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15日,臨洮縣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鄭某甲等52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該案是全國掃黑辦掛牌督辦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自1984年起,被告人鄭某甲帶領多名同籍人員前往嘉峪關市,勾結某鋼鐵公司相關領導,獨占“破鐵”生意,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成立積累了基礎。2002年以來,鄭某甲以同鄉(xiāng)和親緣為紐帶,通過籠絡鄉(xiāng)鄰、網羅刑滿釋放和社會閑散人員,依托實際控制的多家公司壟斷某鋼鐵公司廢鋼渣加工生意,牟取非法經濟利益,逐步建立起以鄭某甲為組織領導者,以其子鄭某乙為領導者,多名組織成員參加的組織嚴密、層級清晰、結構穩(wěn)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該組織通過違法犯罪手段獲取巨額經濟利益,形成“以商養(yǎng)黑、以黑護商”的運作模式,采用多種方式聚斂經濟利益用于支持該組織活動。該組織以暴力、威脅手段為基礎,實施行賄、強迫交易、敲詐勒索、尋釁滋事、非法拘禁、妨害公務、合同詐騙、聚眾擾亂公共秩序、拒不執(zhí)行裁定、破壞生產經營、保險詐騙等40余起違法犯罪。該組織利用拉攏腐蝕國家工作人員得到的非法保護,稱霸一方,對某鋼鐵公司廢鋼渣加工等形成非法控制,在當地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政治、經濟、社會生活領域造成了惡劣影響,具有嚴重的社會危害性。

       案件受理后,依法向被告人及其辯護人送達了起訴書、財產處置意見等法律文書,完成了取保候審、被告人換押、指派律師等程序性工作,并依法組成合議庭,查閱了全部案卷材料,組織控辨雙方召開了庭前會議,為庭審作了充分準備。

       庭審中,法庭依法向各被告人、辯護人告知了各項訴訟權利,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就管轄、回避、認罪認罰等事項作出說明。公訴機關當庭宣讀了起訴書。該案涉案人數眾多,案情重大復雜,庭審預計將持續(xù)十余天。

        被告人親屬,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群眾、新聞媒體記者等120余人旁聽了庭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