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宕昌一少年無證駕駛套牌摩托共載五人被查處!

來源:宕昌公安交警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0-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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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7日,隴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隊高速七大隊民警在辦公途中,截獲了一輛非法超員載有五人的摩托車,案件移交宕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核實審理后,發(fā)現(xiàn)該摩托車駕駛員不僅無證駕駛、未戴安全頭盔,其所駕駛的摩托車還涉嫌套牌違法行為。

 

        當日12時10分許,七大隊民警在途徑G212線宕昌縣新城子上壩搬遷區(qū)快速通道時,發(fā)現(xiàn)一輛共載有五人的摩托車正在快速行駛,民警立即行動,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截停了該輛摩托車,經(jīng)民警對駕駛員及乘車人員初步詢問,發(fā)現(xiàn)該駕駛員曾某未滿18周歲,屬無證駕駛摩托車。
        因此案件違法發(fā)生地屬宕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管轄范圍,七大隊民警將該案移交宕昌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城區(qū)中隊辦理,經(jīng)民警進一步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駕駛員曾某不僅涉嫌無證駕駛、未戴安全頭盔、其所乘車輛還涉嫌使用其他車輛號牌。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diào)查審理中。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并處15日以下拘留。第九十六條規(guī)定: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并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gòu)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