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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新區(qū)院對一起國家司法救助案進行公開聽證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1-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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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蘭州新區(qū)院召開李某某、趙某某等4人國家司法救助案公開聽證會,邀請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監(jiān)督員、值班律師等參加。

    據(jù)悉,2019年1月12日,馮某某駕駛小型普通客車,與同向行駛的趙某某騎駛的電動三輪車相撞,致趙某某、李某某受傷,李某某經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案發(fā)后,被告人馮某某被判決賠償原告李某某、趙某某等4人各項損失費用共計60余萬元。因馮某某無賠償能力,至今未賠償?shù)轿弧?/p>

    新區(qū)院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該司法救助線索后,辦案檢察官經實地走訪、多方詢問核實情況后,認為李某某、趙某某等4人屬建檔立卡貧困戶,雖于2020年脫貧,但仍有因案返貧的風險,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遂依職權告知其可以向檢察機關申請國家司法救助。

    聽證會上,案件承辦人詳細介紹了基本案情,申請人家庭情況、救助理由和依據(jù)以及擬處理意見等,介紹了檢察機關司法救助案件來源、受理范圍、審批過程、資金來源、救助人類別及救助金測算標準等。聽完情況介紹后,聽證員發(fā)表了意見,對申請人是否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和擬救助金額等進行了集體評議,全體聽證人員一致認為申請人的情況符合國家司法救助條件,應該盡早給予司法救助。同時,對蘭州新區(qū)院主動前往隴南被害人家中實地走訪了解并依職權主動告知被害人近親屬申請國家司法救助的行為給予高度評價,認為檢察機關前往隴南深入調查取證,決定對李某某等人開展救助,保障建檔立卡貧困戶及時獲得救助,解了貧困群眾的燃眉之急,是真正地在為人民群眾想方法、辦實事。

    聽證會結束后,新區(qū)院將根據(jù)聽證會意見,積極開展對李某某、趙某某等4人司法救助的后續(x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