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上午9時,鎮(zhèn)原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高鵬、李海宏等9人涉嫌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拘禁、強迫交易、虛假訴訟罪一案。
公訴機關指控,2012年以來,被告人高鵬、李海宏等人非法發(fā)放高利貸,單獨或者分別糾集王小斌、王海斌等人,以毆打、威脅、辱罵、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以及貼身跟蹤等手段逼迫債務人或擔保人歸還高額利息,分別形成以高鵬、李海宏為糾集者,路萬江、王小斌、王海斌為主要成員,張中龍、呂韋賢、寇天博、張偉沛為一般成員的惡勢力犯罪團伙,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擾亂社會經濟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社會影響。
還指控,被告人李海宏、路萬江相互勾結,為獲取高額放貸利息,在被害人負債無力償還時,采用暴力手段強迫他人簽訂房屋買賣協(xié)議,情節(jié)嚴重。被告人路萬江以非法占有為目的,逼迫受害人多次出具借條以達到虛增債務,甚至通過訴訟的方式實現(xiàn)其虛構的債權,情節(jié)嚴重,影響惡劣。
該惡勢力團伙共涉嫌實施犯罪活動28起,其中尋釁滋事13起,敲詐勒索7起,非法拘禁5起,強迫交易2起,虛假訴訟1起。
庭審中,合議庭主持控辯雙方圍繞指控事實進行了法庭調查和法庭辯論,并充分聽取被告人最后陳述。整個庭審過程規(guī)范有序、張弛有度。
6月3日下午5時,該案庭審順利結束。因涉案人員較多,案情復雜,將擇期公開宣判。(慶陽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