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白銀市會寧縣法院調解中心積極運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以“訴前調解+督促履行”的模式,連續(xù)高效化解兩起民事糾紛,當事人均當庭履行完畢,實現(xiàn)案結事了人和。
案件一
2016年10月25日,被告楊某需要用錢,經與某銀行協(xié)商后,以原告李某名義貸款10萬元,楊某為該筆借款提供連帶責任保證。后因楊某未按時償還該貸款,銀行將李某、楊某二人起訴至法院要求償還該貸款,法院判決后從李某賬戶里扣劃存款5560元。李某訴至法院要求楊某返還扣劃的5560元。承辦法官收到案件后,認為該案件事實清楚,權利義務關系明確,第一時間與當事人楊某聯(lián)系進行訴前調解,耐心聽取雙方當事人的意見訴求,并針對案件的具體情況反復溝通,耐心勸導,楊某當庭償還李某現(xiàn)金5560元。
案件二
2024年2月27日,任某駕駛的輕型貨車掉頭時撞擊前方唐某駕駛的教練車,致兩車不同程度受損,經交通警察大隊認定任某負事故全部責任。唐某支出維修費8290元,并要求其賠償停運損失2400元。任某、唐某就賠償事宜多次協(xié)商無果,唐某遂將任某起訴至法院。承辦法官在確認雙方的調解意愿后,立即開展訴前調解,巧妙運用“背靠背”調解模式,通過分開說理,逐個溝通,結合案情和法律規(guī)定,釋明權利義務,理性看待事故責任,任某同意履行賠償義務并通過微信當庭給付唐某車輛維修款8300元。
會寧縣法院堅持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制挺在前面,主動融入訴源治理大格局,切實推進執(zhí)源治理、“立審執(zhí)一體化”。下一步,會寧縣法院將繼續(xù)堅持實質化解糾紛的司法理念,不斷探索“訴前調解+督促履行”的工作機制,提高自動履行率,讓人民群眾在感受到公平與正義的同時,也能感受到司法的速度與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