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自己人脈廣、認識大領導,能為你的子女安排有編制的工作,對于子女大學畢業(yè)后沒有好工作的你來說,可是打著燈籠都難找的“好事兒”,這“好事”你當真可就真上當了。近日,白銀市景泰縣檢察院辦理了一起以安排工作為由的詐騙案件,且聽景檢小當家細細道來。
包裝為“能人”肆無忌憚實施詐騙
2017年8月,被害人李某某的姑姑李某甲在一公園認識了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二人聊天時談起李某某從學校畢業(yè)后未找到工作,魏某某謊稱其認識蘭州新區(qū)某國企的領導,可以花錢將李某某安排進蘭州新區(qū)某國企工作,李某甲聽后將魏某某的話轉(zhuǎn)告被害人李某某的母親張某某,張某某聽后于次日攜帶2萬元現(xiàn)金與李某甲一同找到魏某某,將2萬元現(xiàn)金交給魏某某委托其幫李某某安排工作。2017年10月魏某某以請領導吃飯為由向李某某索要500元錢,2020年1月魏某某以要給李某某安排宿舍、訂制工作服為由向李某某的父親李某乙索要5000元錢,2020年5月8日魏某某以辦事費用不夠為由向李某某的母親張某某索要6000元錢。發(fā)現(xiàn)被騙后,李某某一家要求魏某某退錢,魏某某將錢揮霍后無力歸還。
2022年上半年,被害人柳大叔在一公園認識了魏某某,閑聊時說道自己的兒子小柳沒有正式工作,魏某某謊稱其認識某縣領導,可以給柳大叔的兒子安排有正式編制的工作,劉大叔信以為真,將一張存有8萬元現(xiàn)金的銀行卡交給魏某某幫兒子安排工作,并多次請魏某某吃飯、給魏某某買煙酒花費1萬元。柳大叔多次詢問魏某某工作辦理情況沒有進展才發(fā)現(xiàn)被騙,魏某某給柳大叔退1.1萬元,剩余7.9萬元已用于個人揮霍,無力償還。
“能人”終獲鐵窗三年半
“我不認識什么大領導,也沒有能力幫他們安排工作,和他們聊天時正好聽見他們說孩子沒有好的工作,我就給他們吹牛說認識領導,沒想到他們立刻就拿錢來讓我給孩子跑工作,我平時掙的錢不夠花,就起了貪念,以安排工作為由騙他們的錢花。”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供述。
犯罪嫌疑人魏某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gòu)事實,騙取他人財物,數(shù)額巨大,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guī)定,應當以詐騙罪追究刑事責任。
檢察機關以詐騙罪提起公訴后,隨著法槌一聲落下,魏某某最終獲刑三年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