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掖市山丹縣綜治中心統(tǒng)籌訴調對接工作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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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掖市山丹縣綜治中心統(tǒng)籌訴調對接工作法


來源:甘肅政法網(wǎng) 責任編輯:張曦云
發(fā)布時間:2024-03-20

近年來,80%以上的矛盾糾紛進入訴訟程序而縣綜治中心排查化解不足20%,法院人少案多、訴累突出。面對困境,張掖市山丹縣全面推行綜治中心統(tǒng)籌訴調對接工作機制,有效扭轉了被動局面,法院受理民商事訴訟案件從2020年的4600余件下降到2023年的1900余件,年均下降20.5%、降幅全省最高;進入訴訟渠道的矛盾糾紛占比由80%下降到36.2%;綜治中心受理矛盾糾紛數(shù)量從2019年的1300余件上升到2023年的1.2萬余件、年均增長2倍以上,綜治中心社會影響力大幅提升。該做法在全省縣區(qū)黨委政法委書記專題培訓班上交流推廣。


建好“主陣地”

變“門庭冷清”為“門庭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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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推動矛盾訴求大量通過訴訟解決向主要依靠調解轉變,把綜治中心作為訴調對接主陣地建強做實,引導群眾轉變解紛觀念,形成非訴解紛的行為自覺。


明確對接范疇讓群眾放心來。針對法院案多人少、訴訟壓力大的實際,把“調”的便利性、非對抗性與“訴”的權威性、規(guī)范性有機結合,建立訴調對接配套制度,規(guī)定法律關系相對明確、事實相對清楚且當事人同意調解的民商事糾紛、行政糾紛全部由法院流轉至綜治中心組織專業(yè)力量調解,調解協(xié)議經司法確認、仲裁、公證后與法院判決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讓群眾吃下“定心丸”,用非訴解紛成為群眾首選。2020年至2023年,法院(庭)向綜治中心流轉矛盾糾紛11831件,占法院民商事案件的78%。


搭建對接橋梁讓群眾方便來。精準定位綜治中心職能,建成集暢通群眾訴求表達、信訪接待受理、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法律咨詢援助、司法確認、心理安撫等于一體的“一站式”解紛平臺,建立綜治中心與公檢法司、信訪等部門常態(tài)化溝通銜接機制,線上線下實現(xiàn)訴調、訪調、警調“三調”聯(lián)動,做到應調盡調、案結事了。2023年全縣各級綜治中心對接化解訴調案件2841件、訪調案件42件、警調案件98件。


樹立對接權威讓群眾愿意來。針對綜治中心知曉率不高、影響力不足的問題,融合普法宣傳教育,以實際案例展現(xiàn)訴調對接成效,引導群眾轉變解紛觀念,不斷提升關注度、知曉率和影響力,非訴理念深入人心,“有糾紛找中心”“有糾紛訴前調,省時省力效果好”成為社會共識。


建好“主平臺”

變“各自為戰(zhàn)”為“聯(lián)動調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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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誰來調、怎么調、履行好”等問題,嚴把訴前派單、分類調處、辦結履行三個關口,實行閉環(huán)管理。


建強隊伍提升成功率。實施“培優(yōu)育新”工程,推選185名熟悉法律、為人公正、熱心調解工作的干部進入9個行業(yè)調解組織,355名“百姓參政團、道德評判團、百事服務團”三團成員和“三官一師”進入8個鄉(xiāng)鎮(zhèn)、123個村(社區(qū))調解組織。招聘15名退休干部、“法律明白人”成立“金牌調解員”隊伍,組建3個法律專家調解室,命名6個個人品牌調解室。對法院分流到綜治中心的案件,根據(jù)調解員實際,實行精準派單,調處成功率由2019年的20%提高到目前的72%,優(yōu)質調解案件占比保持在90%以上,遠高于優(yōu)質訴訟案件比例。


分類調處提升化解率。將矛盾糾紛分普通、專業(yè)、重大三類分類登記、臺賬管理,對普通矛盾糾紛,組織調解力量就地快速調解;對專業(yè)糾紛,調度行業(yè)性、專業(yè)性調解組織限期調解;對重大疑難復雜事項,召集相關責任主體集中攻堅化解;對屢調未果案件,及時推送人民法院并告知當事人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注重履行提升滿意率。做實協(xié)議履行“最后一公里”,讓每一個調解案件都能化解得開、執(zhí)行得了。喝好“感情茶”當場履行,對家事、鄰里等矛盾糾紛,通過一杯熱茶拉家常、順心氣、促和諧,當場履行率達60%。打好“道理牌”自愿履行,對土地、水電氣熱供用等糾紛,通過講道理,讓當事雙方明理服調,自愿履行率達23%。算明“法律賬”自覺履行,對醫(yī)療、交通事故賠償?shù)扔忻鞔_法律規(guī)定的糾紛,以案釋法明后果,自覺履行率達15%。做好“服務員”督促履行,對當事人確有困難無法履行的,協(xié)調延長履行期限、落實幫扶措施,提升履行能力,對反悔不愿履行的轉法院強制執(zhí)行。袁某與縣城投公司因房屋拆遷補償糾紛多次上訪并訴至法院,雙方爭議大、部分法律問題存在分歧,訴調對接后,縣綜治中心召集法官、律師經多輪次調解息訴罷訪,1個月內履行完畢。


建好“主戰(zhàn)場”

變“突擊問效”為“長效共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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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基礎薄弱、保障不足、規(guī)范程度不高等問題,堅持從制度、資金、督導、考核等要素層面夯實工作基礎,有效提升工作質效。


聚焦實戰(zhàn)為先提高運行效能。優(yōu)化綜治中心陣地建設和人員配置,嚴格執(zhí)行“中心吹哨、部門報到”和一個地點辦公、一個窗口受理、一個網(wǎng)絡聯(lián)動、一個口徑答復、一個流程辦結、一個責任落實的“六個一”工作機制,統(tǒng)籌調度政法單位、行業(yè)部門、各類調解組織及時跟進糾紛調處,實現(xiàn)矛盾糾紛全流程管控、全鏈條對接、一攬子化解。


堅持以民為本聚力共建共治。全面推行“三官一師一員”基層一線常態(tài)化服務和“五治三團”“警格+網(wǎng)格”融合治理模式,實行“鄰里之家”“網(wǎng)格驛站”定期說事議事,堅持“接訴即辦”,有效暢通群眾訴求反映渠道,快速高效回應群眾訴求,實現(xiàn)矛盾糾紛源頭預防、前端化解。


注重激勵為主落實經費保障。建立健全陣地建設、信息平臺運維、調解員教育培訓、糾紛調解個案補貼等經費保障機制,三年來累計投入各類資金500余萬元。特別是根據(jù)案件難易程度按200-500元不等的標準落實個案補貼,有效調動了調解員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四是突出實效為要嚴格考核獎懲。將萬人成訟率、訴前調解率、調處成功率和“中心吹哨、部門報到”按時到位率等指標納入平安建設暨主動創(chuàng)穩(wěn)成效考評內容,實行定期不定期調度,以嚴格的考核機制倒逼責任落實、工作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