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意見》的印發(fā),體現了張掖市委對檢察工作的高度重視和關心支持,是全市檢察機關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深化落實《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和省委實施意見、市委若干措施的有力舉措,增強了檢察建議的剛性約束力,使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更具嚴肅性和權威性。
《意見》指出,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辦理檢察建議的重要性。檢察建議辦理是推進訴源治理、促進社會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重要途徑,是貫徹省委“三抓三促”行動,保障檢察機關依法履行法律監(jiān)督職責的重要措施。相關部門、社會組織要切實增強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的自覺性,全面落實檢察建議。
《意見》強調,要堅持“嚴格依法、準確及時、必要審慎、注重實效”的原則,規(guī)范檢察建議制發(fā)。根據案件情況,積極邀請第三方人員見證和監(jiān)督,加大檢察建議現場宣告送達方式的運用力度,提升被建議單位對檢察建議的接受和重視程度;建立報送抄送制度,凝聚監(jiān)督工作合力,督促被建議單位整改落實檢察建議。
全市檢察機關將圍繞服務保障全市經濟社會高質量發(fā)展,持續(xù)抓好檢察建議剛性落實,不斷推動檢察建議由個案監(jiān)督向類案監(jiān)督拓展,努力將辦案效果轉化為社會治理效能,依法全面提升社會治理水平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