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兩年來,敦煌市圍繞打通為民服務“最后1公里”,不斷延伸工作觸角,按照社會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和鄉(xiāng)村振興戰(zhàn)略提出的總體目標,不斷完善和創(chuàng)新網格化管理,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將100多項社會治理事項納入網格化管理服務,使基層治理煥發(fā)出勃勃生機。
2019年5月,王某的丈夫吳某受雇前往青海打工時,所乘坐的車輛發(fā)生單方交通事故,造成吳某當場死亡。事故發(fā)生后實際駕車人為逃避法律責任隱瞞了事故發(fā)生真相,王某及家人對吳某自己駕駛車輛發(fā)生事故導致死亡的假象信以為真。在懷著悲痛的心情操辦后事時就賠償事宜與雇主達成了30萬元的賠償協(xié)議。2019年10月,該事故經司法鑒定部門持術鑒定后認為吳某不是車輛駕駛人,公安交警部門也據此對事故責任人進行了調查。在通過刑事附帶民事訴訟過程中,經過敦煌市社會綜合治理中心潘虹個人調解室就民事賠償達成了和解,王某和家人因此增加了10萬元的賠償。而肇事司機也在取得受害人一方的諒解書后最終被市法院處以緩刑。原本至少需要30個工作日左右的庭審,在短時間內集中在市社會綜合治理中心就得到了有效解決。
王某說:“案件發(fā)生時,經人介紹我們來到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見到了潘律師。她了解情況后問我,是否可以通過調解來解決。我說可以,然后潘女士就開始多次聯(lián)系對方為我們進行調解,最終的調解結果我們比較滿意。我們也了解到,如果打官司,可能需要很長的時間,費時、費力、費錢,但是通過社會治理服務中心的調解室來解決,比較方便,也比較省時、省錢,我認為對我們老百姓來說是實實在在的好事。”
同樣還有一起交通事故。孫某的妻子劉某駕駛電動車在行駛中被王某駕駛的汽車相撞,造成劉某腿部受傷、雙方車輛受損。事故發(fā)生后,劉某由于照看年幼的孩子,只是在醫(yī)院作了簡單的檢查,未產生大額醫(yī)療費用。而王某的車輛因修理產生費用6000多元。敦煌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受理該糾紛后也被指派到了潘虹個人調解工作室。經過調解人員耐心核算,對于劉某的人身損害賠償費用,根據醫(yī)囑建議休息的時間和實際治療情況,王某車輛投保的交強險應該承擔賠償3000多元。而由于劉某的電動車沒有投保交強險,對于王某的車輛損失,因劉某在事故中負同等責任,應該承擔王某車輛修理費用的一半。經過調解,雙方各自的損失各自承擔。就這樣,通過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的調解,一起原本難免往返奔波、費時耗力的事故糾紛在這里解決了,既省時省力,而且減少了訴訟成本和經濟費用的支出。
孫某說:“當時人受傷了,然后第一時間我認為最主要的就是對人進行一個全面的檢查,沒有什么大的問題,然后孩子都在家里,不方便進行住院治療。事故認定書出來以后說我們還得給對方賠錢,當時我特別氣憤。我認為,我人受傷了,還需要向對方承擔責任嗎?然后雙方都找到潘律師工作室這邊來進行調解,調解最后達成協(xié)議,就是雙方都不需要賠付。當時我對法律這方面有所欠缺,不明白這些事情。經過這次調解后,我覺得法律援助工作室解決了我很大的一個難題。”
通過以上兩個案例,我們了解到,交通事故、矛盾糾紛都可以在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集中辦理解決,那么除此以外這里還能解決哪些事情呢?
敦煌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潘虹個人調解室負責人潘虹說:“從2019年10月6日個人調節(jié)入駐咱們中心以來,我主要調解的矛盾糾紛有50多件,接待來訪群眾200多人次,挽回經濟損失200多萬元。涉及的糾紛種類比較多,既有婚姻家庭方面的,還有勞務糾紛、土地糾紛的,甚至交通事故糾紛也比較多。當事人首先是來法律咨詢,咨詢當中經過我們給他們指方向,當事人跑得路少了。這樣對受害人肇事者來說,都是既節(jié)省了時間,還減少了經濟費用支出,也方便了當事人矛盾的及時化解。”
敦煌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首席調解室工作人員蘇龍山說:“我們主要承擔的是調節(jié)一些社會疑難問題,最大限度通過政策解釋,耐心疏導雙方當事人,達成滿意共識和結果,減少和化解社會矛盾,推動最多跑一處理念,向社會治理領域拓展延伸,為平安敦煌建設作出貢獻。”
進一扇門,解百姓事,這就是敦煌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成立的初衷。中心自去年6月組建以來,先后整合入駐了敦煌市政法委、市法院、信訪局、司法局、人社局、農業(yè)農村局和各專業(yè)調委會、律師事務所等10多個部門單位,近30名工作人員集中辦公。設有綜合服務、法律援助、法律服務、信訪接待、綜合行政執(zhí)法5個辦事窗口,為群眾提供綜合導引、法律咨詢、法律援助、矛盾糾紛調解,仲裁、速裁、勞動監(jiān)察,群眾來信、來訪、來電等各類社會治理事項以及綜合行政執(zhí)法案(事)件的咨詢、受理、跟蹤、回訪等“一站式”服務,將“最多跑一次”理念延伸至基層社會治理領域,構建起了“一體化運作、一站式接待、一條龍調處、一攬子化解”的矛盾糾紛調處化解新格局。
敦煌市司法局局長、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主任 李德軍說:“市委建設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就是解決老百姓訴求難的問題,合力化解老百姓各種矛盾糾紛,以達到老百姓有地方訴求、有地方解決問題。按照大廳現(xiàn)在發(fā)揮的作用、運行的情況看,短暫的半年時間接待群眾2300余人次,受理了公證、法律援助、勞動仲裁、法院速裁、人民調解、信訪等事項總共1065件,辦結994件,辦結率達到93.3%。同時,中心承辦了市委市政府交辦的重大矛盾糾紛4件,目前都得到了較好的解決。從解決矛盾糾紛的情況來看,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真正發(fā)揮了老百姓跑一處,進一扇門的這個大原則,也較好地發(fā)揮了中心調處化解矛盾,最多跑一處的職能作用。”
目前,敦煌市依托“互聯(lián)網+”、社會管理綜合信息系統(tǒng)(12345市民熱線平臺)實現(xiàn)了智慧治理,打通了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在各鎮(zhèn)、村組、各社區(qū)社會基層治理中實施網格化管理,加強網格員隊伍建設,收集了解社情民意,采集、錄入、上報各類治安基礎信息,相關單位通過平臺上報信息、社會公眾通過平臺搜集信息、實現(xiàn)了讓數(shù)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實現(xiàn)了多網融合的社會治理體系。同時,通過信息系統(tǒng)和app平臺的構建,使網格員高效率發(fā)現(xiàn)、上報、處置一般事件和重要事件,實現(xiàn)小事不出鎮(zhèn)和社區(qū)。
月牙泉鎮(zhèn)人大主席吳慧霞說:“按照專群結合、點面結合、網線結合、一村一策的原則,月牙泉鎮(zhèn)把村級警務室、民調組織中心戶長等一系列力量用足用活,做到了片區(qū)民警入戶常態(tài)化、矛盾調解工作的下訪常態(tài)化、法律法規(guī)宣傳的常態(tài)化,全域信息的互通常態(tài)化,使敦煌市的1+x+n的網格運行模式在基層進一步順暢,實現(xiàn)了小網格的大治理。”
沙州鎮(zhèn)橋北社區(qū)綜治辦專干孫鳳霞說:“社區(qū)實施網格化管理以來,網格員隊伍健全,每位網格員都將巡查作為日常工作,深入樓院小區(qū)了解社情民意,在網格中發(fā)現(xiàn)的鄰里物業(yè)等糾紛進行協(xié)調解決,做到小事不出網格。如果遇到大的矛盾糾紛,網格員網格長無法解決的問題及時上報鎮(zhèn)綜治辦進行解決,實現(xiàn)人到格中去,事在格中辦,最大限度地解決居民身邊的煩心事。”
一部電話聽民聲,一個平臺表民意,一套體系解民憂。目前,敦煌市社會治理綜合服務中心已發(fā)揮和彰顯出強大的新生動力,在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指引下,敦煌市將繼續(xù)全力打造基層社會治理和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最多跑一處的服務品牌,讓全新的社會治理網格體系如根根血脈,延伸滋潤至整個社會集體的最末梢,為平安敦煌和國際文化旅游名城建設譜寫新篇章。(酒泉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