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槌落下,一段不圓滿的婚姻,在華池法院圓桌法庭上劃上了休止符。
原告李某與被告張某結婚已二十年,婚姻初期二人感情尚可,但隨之而來柴米油鹽的瑣事讓他們漸行漸遠,近幾年來夫妻關系更是急劇惡化,李某兩年內三次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接到案件后,承辦法官立即聯(lián)系了張某,但張某卻將對婚姻的抱怨、對李某的不滿統(tǒng)統(tǒng)發(fā)泄在了法院工作人員身上,態(tài)度惡劣,拒不配合。承辦法官通過和張某所在村的村干部溝通,請他們從中協(xié)調,這才稍微緩解了張某的抵觸情緒,開庭傳票得以送達。
考慮到本起離婚案件原被告雙方共同生活日久、育有子女、已多次訴訟的情況,承辦法官決定在圓桌法庭上徹底解決這起糾紛。通過多方聯(lián)系,承辦法官邀請到熟悉二人家庭情況、了解風俗人情的親屬和鄉(xiāng)村干部共同參與案件的處理。
庭前調解過程中,法官、陪審員、援助律師、當事人及其親屬,邀請來的鄉(xiāng)村干部圍坐在圓桌法庭四周,桌上生機盎然的花卉讓心情躁動的雙方當事人暫時安靜了下來。鄉(xiāng)村干部和親屬擺事實、講道理,讓原、被告開始反思自己在婚姻家庭中的所作所為,援助律師對離婚糾紛中法律規(guī)定的釋析讓二人認識到矛盾的癥結所在,辦案法官讓他們嘗試著換位思考,站在對方的角度來重新認識這段婚姻。從上午9時一直到11時,歷經兩個多小時的你來我往,張某認識到維系這段名存實亡的婚姻已經毫無意義,對自己、對李某、對二人的親屬都已成了拖累和煎熬,同意和李某離婚。隨后,在辦案法官的主持下,二人就子女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承擔、財產分割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共同簽署調解協(xié)議。
圓桌法庭的設立就是讓家事案件的當事人從冰冷的原被告關系回歸到家庭,讓審判臺上的法官和訴訟參與人圍坐在圓桌上“你講你的理,我說我的苦”,讓雙方打開窗子說亮話,把問題擺到桌面上。通過親屬勸解、村干部講理、律師釋法等手段,引導雙方當事人對“感情是否徹底破裂,有沒有挽回的可能”進行理性思考,力爭將雙方矛盾轉化為對美好生活的期許、對孩子健康成長的關愛......
自2016年被確定為家事審判改革試點法院以來,華池法院在家事審判上不斷探索新機制、創(chuàng)造新方法、總結新經驗,時刻踐行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理念,用實際行動助推家事案件實質性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