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訴訟呵護“戈壁明珠” 檢察力量助推文物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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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訴訟呵護“戈壁明珠” 檢察力量助推文物保護


來源:甘肅政法網 責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2-09-13

        擁有“戈壁明珠”“邊陲鎖鑰”之稱的嘉峪關,是古絲綢之路要沖,轄區(qū)范圍內存有以嘉峪關關城為代表的大量文物,主要包括:長城墻體43617.44米,關堡8座,獨立墩臺30座,壕塹9994.32米,墓葬1000余座,出土彩繪畫像磚760余幅,黑山巖畫212幅,文物數(shù)量眾多、種類豐富。

  公益訴訟檢察工作開展五年來,嘉峪關市檢察機關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理念,緊緊圍繞中央和省委關于加強文物保護利用的重要部署,全面發(fā)揮檢察職能,凝聚各方合力,為文物保護提供堅實司法保障,實現(xiàn)了雙贏多贏共贏的文物保護工作新格局。

  五年來,嘉峪關市檢察機關通過開展專項監(jiān)督、全面巡查、重點摸排等工作,先后受理文物保護領域案件線索7件,立案7件,提出訴前檢察建議6份,1件通過訴前磋商解決。提出的6份訴前檢察建議全部得到行政機關的采納,并及時進行整改。通過文物保護公益訴訟案件的辦理,充分發(fā)揮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職能,促進文物部門依法全面履行職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使嘉峪關市文物保護狀況得到進一步改善,文物安全責任體系更加健全,安全形勢更加穩(wěn)定,逐步形成檢察機關參與文物保護的公益訴訟工作格局,擴大檢察機關維護公益工作的影響力。

 

01.對嘉峪關市董家溝墩烽火臺保護管理工作行政公益訴訟案

 

  2019年9月,嘉峪關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位于嘉峪關市新城鎮(zhèn)長城村七組居民點北側4千米處砂石梁上的嘉峪關市董家溝墩烽火臺保護區(qū)存在保護圍欄大門敞開,鐵鎖銹蝕,保護區(qū)內有1座墓碑4座墳塋等情形。經過現(xiàn)場勘查及全面調查取證,2019年12月,嘉峪關市檢察院向負有日常保護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提出訴前檢察建議。

  該檢察建議提出后,相關行政機關高度重視,根據檢察建議所述問題成立文物安全檢查和整改小組,對董家溝墩烽火臺鐵絲網進行加固維修,及時聯(lián)系保護區(qū)內墓主家人將墳塋移出。在嘉峪關市開展文物安全大排查活動,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工作方針,全面強化安全措施,細化文物安全責任清單,堵塞安全漏洞,確保國家利益和社會公共利益不受侵害。

 

  本案是嘉峪關市檢察機關開展文物保護的首個案件,也是檢察機關同文物保護部門深化溝通協(xié)作,凝聚執(zhí)法司法合力,全面提升文物保護領域案件質量和效果的成功案例,獲得了文物保護部門對檢察公益訴訟工作的支持和認可,形成行政執(zhí)法+檢察監(jiān)督保護文物安全的新局面。

  

02.對嘉峪關關城保護管理工作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0年初,嘉峪關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嘉峪關關城朝宗門部分區(qū)域用水泥板填補地面條石缺損部位。經過現(xiàn)場勘查及全面調查取證,2020年4月,嘉峪關市檢察院向負有日常保護管理職責的行政機關提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在充分研究論證的基礎上,采取相應保護措施,對必須修繕的部位,應當遵守不改變原狀、最小干預的原則,優(yōu)先使用原材料和原工藝。接到檢察建議后,相關行政機關對缺損的條石進行了更換,并達到修舊如舊的效果。

  

03.對大紅泉堡保護管理工作行政公益訴訟案

 

  2020年4月,嘉峪關市檢察院公益訴訟部門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fā)現(xiàn),位于嘉峪關市峪泉鎮(zhèn)與玉門市交界的祁連山北麓大紅泉山口北100米處戈壁灘上的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大紅泉堡,其保護范圍內建有民宅1棟,現(xiàn)有1戶人家在此生活,堡內建有羊圈,飼養(yǎng)羊、狗等牲畜,到處堆放有垃圾、雜物,城墻上安裝了風電裝置。經過現(xiàn)場勘查及全面充分調查取證,2020年6月,市檢察院向負有日常保護管理職責的相關行政機關提出訴前檢察建議,要求其加強對大紅泉堡的保護管理工作。之后,檢察干警會同文物保護部門工作人員,多次與古堡占用人員進行溝通協(xié)調,向其宣講文物保護法律法規(guī),幫助其從大紅泉堡搬遷至新的定居點,大紅泉堡恢復原貌。

  在本案辦理過程中,檢察機關沒有就案辦案,而是充分考慮案件的特殊性,與案件當事人協(xié)商溝通,采取有效措施解決公益受損問題,防止因辦案形成新的社會矛盾,真正實現(xiàn)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