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始終堅持將黨的領導與辦案實際相結合,以“求極致”的工作作風履行檢察使命,落實司法責任制,將保障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chǎn)安全作為全市檢察機關義不容辭的責任。2021年12月6日,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辦理的一起故意殺人案在嘉峪關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一級高級檢察官蔡玉霞出庭支持公訴。
逃亡12年,他時刻生活在逃亡的恐懼中,他就是本案被告人金某某。12年前,金某某前往嘉峪關市某街區(qū)嫖娼,與本案被害人談好嫖資后發(fā)生性關系,后在支付嫖資時與被害人產(chǎn)生矛盾并廝打,將其殘忍殺害,并竊取被害人手機及現(xiàn)金逃離現(xiàn)場。12年的逃亡生涯最終在嘉峪關市公安局“命案積案攻堅行動”中結束。公安機關通過不懈的努力,最終在被害人衣物上提取到一男性DNA分型,后經(jīng)技術分析對比和大量走訪,最終確定了本案的被告人金某某。
庭審前,公訴人就案件細節(jié)進行了深入細致的分析研判,嚴把案件事實關和證據(jù)關。為保證庭審的順利進行,公訴人積極參加案件庭前會議,就案件焦點問題與法官、辯護律師進行交流,為公訴人出庭履職、指控犯罪做了充足的準備。
庭審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圍繞起訴書指控的犯罪事實訊問了被告人,按照證據(jù)類型逐一向法庭出示了全案證據(jù),并與辯護人、被告人就案件定性、量刑情節(jié)、社會危險性以及被告人認罪態(tài)度等焦點問題進行質證和答辯,發(fā)表了公訴意見和量刑建議,論證嚴謹、說理透徹,有力地指控了被告人金某某故意殺人的犯罪事實。面對公訴人的指控,被告人金某某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法網(wǎng)恢恢,疏而不漏!嘉峪關市人民檢察院再次以強有力的履職和擔當向犯罪亮劍,向全社會展示了法律的威嚴。在法庭教育中,公訴人以“零距離”說法的形式從人性與道德層面教育群眾敬畏法律、警鐘長鳴,在有力震懾犯罪、維護公平正義的同時,凸顯案件辦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有機統(tǒng)一,真正實現(xiàn)了辦理一案,警示一片,為平安嘉峪關和法治政府建設增添了檢察助力。(嘉峪關市委政法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