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司法廳下發(fā)《甘肅省司法廳關于做好全省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及法律服務機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就甘肅省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公證行業(yè)、司法鑒定行業(yè)、仲裁行業(yè)的冬春疫情防控工作作出安排部署,提出疫情防控的要求,強化具體防控舉措,確保全省公共法律服務機構人員在開展公共法律服務中的生命健康安全。
《通知》指出,甘肅省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公證、司法鑒定機構、各仲裁委員會要提高政治站位,強化防控責任,把疫情防控工作作為當前最緊迫的工作來抓,深刻認識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緊迫性,強化責任擔當,壓實“四方”責任,落實“四早”措施,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第一位,嚴防死守、嚴密防控,堅決防止疫情再發(fā)生。
《通知》要求,各級公共法律服務實體平臺、公證、司法鑒定機構、各仲裁委員會要落實安全措施,加強內部防控。要指定專人負責辦公場所消毒、通風等防護措施,定期進行衛(wèi)生消毒、環(huán)境清潔,確保辦公場所衛(wèi)生安全;加強防疫知識宣傳,嚴格防護要求,引導工作人員做好個人防護,確保上班期間佩帶口罩;要嚴格落實窗口來訪人員、公證、鑒定、仲裁委托人員健康碼亮碼掃碼、體溫檢測和身體情況監(jiān)測等信息登記,發(fā)現(xiàn)有咳嗽發(fā)熱癥狀、疑似肺炎患者等異常情況的及時進行核酸檢測,確定出現(xiàn)異常情況的,第一時間向司法行政部門和衛(wèi)生防疫部門報告;要做好外出培訓、外出開展業(yè)務等防護工作,不組織大型內部會議、聚餐等集體活動。
《通知》指出,全省公共法律服務機構要強化責任擔當,優(yōu)化業(yè)務開展方式。建立疫情防控應急工作責任制,確保機構法定代表人為疫情防控第一責任人,及時制定疫情防控應急預案;在疫情防控中探索運用網絡視頻、熱線、釘釘等網絡形式組織開展各類相關業(yè)務,減少接觸頻次。結合疫情防控期間群眾對公證、司法鑒定、仲裁的特殊需求,適時開通服務綠色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