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1日上午,二級大檢察官、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朱玉依法列席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2021年第三次全體會議。會議由二級大法官、省高級法院院長張海波主持,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案件承辦人參加會議,省檢察院案件承辦人及有關部門負責同志列席會議。
此次審判委員會會議討論的案件是胡某某故意殺人案。會議中,朱玉在聽取省法院案件承辦人匯報案件審理情況及定罪量刑建議后,就案件的法律適用、量刑和后續(xù)司法救助工作充分發(fā)表了意見。省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對案件進行了充分討論。
二級大檢察官、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 朱玉
朱玉表示,檢察長列席同級法院審判委員會會議,一方面是履行法律監(jiān)督的重要方式,另一方面也是檢法相互交流學習的重要平臺,有利于改進檢察機關的自身工作,推進檢法兩院共同做好司法工作。全省檢察機關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關于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的意見》,充分認識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的憲法定位和職責使命,積極發(fā)揮法律監(jiān)督職能作用,認真履職,依法監(jiān)督。要進一步加強檢法兩院的交流合作,形成監(jiān)督與配合的良性互動,共同維護司法公正和法律的統(tǒng)一正確實施,不斷提升司法質(zhì)效和公信力,守好公平正義的“最后一道防線”。
二級大法官、甘肅省高級法院院長 張海波
張海波對朱玉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表示感謝并指出,法院邀請同級檢察院檢察長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是法檢共同維護法律權威、提高司法公信力的充分體現(xiàn)。加強新時代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工作是中央的重大決策部署,全省法院系統(tǒng)要自覺接受檢察機關法律監(jiān)督,在訴訟活動中相互配合、相互制約,共同努力做好法律監(jiān)督工作。(甘肅省人民檢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