靈臺縣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擬不起訴案件召開公開聽證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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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臺縣院就一起未成年人擬不起訴案件召開公開聽證會


來源:靈臺縣院 責(zé)任編輯:孔令聞
發(fā)布時間:2020-12-31

     “這次我們邀請各位前來參加會議,是希望聽取大家的意見,作出一個公平公正的決定。”近日,靈臺縣院就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張某、楊某是否適用附條件不起訴、相對不起訴處理意見,召開了該院首例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不公開聽證會,并舉行了不起訴宣告教育儀式。會議邀請婦聯(lián)、團委代表、偵查人員、辯護人、幫教人員及涉案未成年人的合適成年人參加聽證會,同時邀請人民監(jiān)督員到場全程參與監(jiān)督。
    2020年9月,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張某、楊某為柳某某實施犯罪提供幫助,該案移送靈臺縣院審查起訴后,承辦檢察官在為兩位涉案未成年人惋惜的同時,綜合考慮到涉案未成年人的身心特點、認知水平和家庭社會關(guān)系,認為二人有幫教和監(jiān)護條件,本著對未成年人犯罪實行“教育 感化 挽救”的方針,遵照“教育為主 懲罰為輔的”原則,給他們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遂提出了對張某擬作附條件不起訴、楊某相對不起訴的處理意見。   
    會上,承辦檢察官介紹了案件辦理情況和需要聽證的問題,與會人員分別從張某、楊某的成長經(jīng)歷、家庭背景、社會危害性、社會效果等方面闡述了各自意見,大家一致認為,檢察機關(guān)對張某的附條件不起訴、楊某的相對不起訴處理,不僅體現(xiàn)了司法的公正性,也詮釋了未檢情懷,真正做到了法理與情理的結(jié)合。張某、楊某也表示,這次聽證會充分感受到了檢察機關(guān)的良苦用心,使自己深刻認識到了違法犯罪的危害,今后一定會遵紀(jì)守法,習(xí)得一技之長,做一個對社會有用的人。最后,承辦檢察官也告誡他們,要放下思想包袱,以新的面貌重返社會,開始新的生活。
    靈臺縣院在充分聽取各方意見后,依法對張某作出附條件不起訴、楊某相對不起訴的決定,對楊某的犯罪記錄依法予以封存,對張某將聯(lián)合有關(guān)單位進行幫教,引導(dǎo)其正確交友,重樹生活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