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肅省白銀市平川交警在國道109線執(zhí)勤點對一輛號牌為甘D1**78的小型轎車例行檢查時,發(fā)現(xiàn)該車駕駛員神色慌張,無法出示有效證件。經過系統(tǒng)查詢,該駕駛員王某福未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面對民警的詢問,還處于駕校學習中,聲稱自己有急事才無證駕駛的王某福離奇狡辯頻出,“我又沒喝酒”“我又沒殺人”而且還奇葩要求民警給他戴手銬。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規(guī)定,王某福因無證駕駛的違法行為被處以1000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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