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宣判:被告人李某梅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五年,并處罰金人民幣20000元。”近日,隨著法槌的敲響,以辦理公租房和經濟適用房為噱頭專騙中老年人財物的李某梅養(yǎng)老詐騙罪一案在武威市涼州區(qū)法院當庭宣判。這是自開展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以來涼州區(qū)法院審結的首例養(yǎng)老詐騙案件。
法庭審理查明,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被告人李某梅謊稱可以通過關系給他人辦理公租房、經濟適用房,以收取好處費為由,詐騙被害人劉某元、蘇某金、陳某友、胡某海、張某祿、魏某娟、王某輝、任某梅、崔某飛、鄧某花、殷某梅、魏某學、姚某燕、王某梅、王某財等10余人人民幣計292000元,所得贓款被被告人李某梅用于歸還自己的債務和消費揮霍。案發(fā)前,因被害人多次催要,被告人李某梅退還劉某元、陳某友、魏某娟3人錢款共計133500元。案發(fā)后,被告人李某梅退賠被害人劉某元、陳某友、胡某海、魏某娟等人錢款共計158500元。
涼州區(qū)法院認為,被告人李某梅以非法占有為目的,虛構事實,隱瞞真相,騙取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構成詐騙罪,應予刑罰。被告人李某梅到案后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有坦白情節(jié),歸案后,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被害人的諒解,且對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可對其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李某梅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自打擊整治養(yǎng)老詐騙專項行動開展以來,涼州區(qū)法院堅持快審、快判、快結,注重追贓挽損,切實發(fā)揮法律的震懾作用,廣泛營造濃厚的社會輿論氛圍,確保專項行動在宣傳教育、依法打擊、整治規(guī)范方面取得扎實成效,全力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權益,共同筑牢養(yǎng)老詐騙“防護網”,以實際行動守護好老年人的“養(yǎng)老錢”,為廣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營造良好的社會環(huán)境,切實提升居民安全感和滿意度。
法官提醒:老年人要警惕各類“免費講座”“免費體檢”“低收入高回報”“保健品治百病”“低價旅游”“以房養(yǎng)老”等陷阱,避免上當受騙。不輕信“高回報”,不貪圖小便宜,遇事多征求兒女的意見,避免沖動消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