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臨夏全州法院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健全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的工作要求,始終堅持“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的原則,立足案件性質、類型、爭議焦點、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著眼團結和睦、社會和諧、經濟發(fā)展,堅持實際運用“楓橋經驗”、馬錫五審判方式,認真落實州委工作部署,積極開展多元矛盾化解、調解優(yōu)先、調判結合,堅持查明事實、分清責任,力求定紛止爭、案結事了。2019年全州法院共審結各類民商事案件18574件,結案率為95.22%,其中對8121件占60.66%的案件實現(xiàn)了調解撤訴;州中院審結各類民事案件1115件,結案率為98.21%。共受理來信266件,接訪341人(次),其中州中院受理來信142件,接訪309人(次)。全年共實施司法救助32件,救助金額93.64萬元,為農民工、殘疾人開辟“綠色通道”,為經濟確有困難的當事人緩減免交訴訟費137.8萬元。
搭建一個調處平臺,構建訴源治理新格局
依托訴訟服務中心平臺,整合力量,組建機構,重視軟硬件配備,全力打造矛盾多元化解新平臺。目前,已組建設立了案件分流速裁中心、訴前調解中心、司法鑒定評估中心、送達中心、訴訟輔導中心等。積極探索調解前置程序,以訴訟輔導中心和訴前調解中心為依托,通過訴訟風險評估、訴前調解建議,實現(xiàn)部分一審民事糾紛在立案前導入多元調解流程。
把關前沿,從源頭上“疏”。全州法院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統(tǒng)攬,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司法推動、法治保障的原則,探索新形勢下預防化解矛盾糾紛的方法途徑,建立健全有機銜接、協(xié)調聯(lián)動、高效便捷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根據《甘肅省高級人民法院貫徹落實<甘肅省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實施意見>的意見》精神,臨夏州法院聯(lián)合州司法局下發(fā)了《關于進一步開展訴訟與人民調解訴調對接工作的實施意見》、《臨夏州中級人民法院關于推進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的方案》,提出了建立一個訴調對接中心、十項訴調對接制度、十項訴調對接機制的要求,大力創(chuàng)新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
守好關口,從根本上“治”。強化訴訟服務理念,拓展訴訟服務職能,提升訴訟服務水平,全力推進法院面向社會的“一站式、智慧型、多功能”的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導訴臺、辦事窗口、法律援助、律師調解室、信訪接待、便民設備等服務窗口和功能區(qū)。組建訴訟服務中心,下設案件分流速裁中心、訴前調解中心、司法鑒定評估中心、送達中心、訴訟輔導中心。自“五個中心”成立至今,送達中心共送達民事、行政案件49件76人;司法鑒定評估中心共受理各類評估案件15件,其中已結10件,撤銷評估1件。受理的評估案件中房地產評估4件,車輛評估10件,林權評估1件;速裁快審案件39件。訴訟服務中心并設有訴訟引導區(qū)、窗口服務區(qū)、信訪接待區(qū)、糾紛化解區(qū)及其他訴訟服務區(qū)等五個區(qū)域,配有案件查詢機、飲水機、電子公告欄等便民設施。其中窗口服務區(qū)設置10個窗口,提供訴訟引導、立案登記、申請再審、紀檢監(jiān)督、材料收轉、法律咨詢等多項服務,直接為當事人提供面對面的前臺服務,將原來分散于各業(yè)務庭的事務性工作集中到窗口辦理,使當事人方便、快捷地享受到“一站式”的訴訟服務。
延伸職能,從全方位“防”。不斷強化調解優(yōu)先意識。把優(yōu)先調解、全程調解貫穿在民事審判工作的每一個環(huán)節(jié),堅持立案前、開庭前、開庭中、判決前均進行調解工作;強化維護穩(wěn)定意識。積極探索案件調解新思路和新途徑,把調解作為結案的主要方式,充分發(fā)揮案件調解在化解矛盾糾紛、維護社會穩(wěn)定和諧中的積極作用;強化有機結合意識。加強訴訟調解與人民調解、行政調解的聯(lián)系,積極推進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和訴訟調解“三調聯(lián)動”的調解機制建立。
打造一支解紛隊伍,精準配置化解糾紛力量
以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載體,引進律師、人民調解委員會、專業(yè)調解委員會等解紛力量進駐法院,根據各類糾紛特點做實訴前分流。線上推廣應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吸納人民陪審員、行政機關調解員、網格員組建特邀調解員庫,在線接受法院指派調解案件。
前端治根,把牢矛盾糾紛“萌發(fā)關”。加強法治宣傳,常態(tài)化開展“百場巡回審判、百場法制宣傳”以案釋法活動,變“關起門來審判”為“走近群眾辦案”,把“法言法語”用老百姓聽得懂、接地氣的“土言土語”表達出來,讓法官多跑腿,讓群眾少跑路,盡所有可能方便群眾立案訴訟,減輕當事人訴累。全州法院共完成巡回審判109場,旁聽群眾達5萬余人。通過開展“雙百”活動,到當事人所在的社區(qū)、鄉(xiāng)村和案發(fā)地進行現(xiàn)場巡回開庭,做到了審理案件與普法教育相結合,達到了審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會效果。
中端治本,把牢矛盾糾紛“化解關”。不斷加強與綜治組織、行政機關、第三方調解組織、仲裁機構、公證機構、共青團、婦聯(lián)等社會力量的對接,充分吸納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人民陪審員、專家學者、律師、仲裁員、公證員、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具備條件的個人擔任特邀調解員。聘請16位特邀調解員并進行了崗前培訓,充分發(fā)揮非訴訟調解組織在化解社會矛盾糾紛中的積極作用。
后端治癥,把牢矛盾糾紛“成訟關”。在立案、送達、審理、執(zhí)行等各個環(huán)節(jié)建立密切的銜接關系,使立案庭、審判庭、執(zhí)行局等各部門相互配合,共同做好調解工作,努力提高調解案件的即時履行。把法律規(guī)定與調解實際相結合,在堅持依法調解的基礎上,正確處理法律規(guī)定與本地的風俗習慣之間的關系。只要雙方當事人自愿,在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guī)定的前提下,尊重本地風俗習慣以及當事人的意思自愿,促使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進一步提高調解率;與涉訴信訪工作相結合。推行院長接待日,設置信訪接待辦公室,暢通民意溝通渠道,拓寬司法為民的途徑。對來信來訪案件注意化解矛盾,有達成調解可能的糾紛,及時與業(yè)務庭法官溝通,必要時由院長參加案件的調解,促成部分糾紛得以順利調解結案。
建立兩項工作機制,暢通糾紛對接化解流程
在民事、刑事、行政三大訴訟領域全面建立科學有效的案件繁簡分流機制,對不適宜調解的訴訟案件,通過繁簡分流,充分利用小額訴訟程序、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解決。共對立案后調解結案2702件。
繁簡分流增強效率。明確分流程序及標準,做到繁簡分流、輕重分離、快慢分道。對起訴到人民法院的民商事糾紛,特別是婚姻、繼承、家庭、人身損害賠償、名譽權、交通事故、勞動爭議、物業(yè)服務等糾紛,以及群體性糾紛,立案庭應根據糾紛性質、類型及矛盾特點,分流出適宜調解的糾紛,移送至訴調對接中心進行調解。對不適宜調解的訴訟案件,通過繁簡分流,充分利用小額訴訟程序、督促程序等方式快速解決。在訴訟服務中心速裁快審的案件中,主要類型為金融借款、民間借貸糾紛案件。案件數量在一審民商事案件中占16.6%。
強化舉措加快速度。建立訴訟輔導和風險告知機制,利用類案檢索系統(tǒng)對矛盾糾紛進行風險評估,鼓勵和引導當事人選擇非訴方式解決糾紛;建立訴前聯(lián)合調解、訴中委托調解和邀請協(xié)助調解三種對接模式,積極引導當事人優(yōu)先選擇人民調解、行業(yè)調解等方式解決糾紛;對各調解組織調解成功的案件及時進行司法確認,對各調解組織調解不成功的導入法院進行訴訟或調解,最大限度降低當事人訴訟成本。
建立四項聯(lián)動措施,拓展糾紛多元化解主體
定期召開聯(lián)席會議。在法院與人民調解組織間建立經常性工作聯(lián)系和溝通機制。在業(yè)務上加大對人民調解工作的指導,把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tài);通過舉辦講座、旁聽庭審、參與訴訟調解等多種形式,加強對人民調解員的業(yè)務培訓,制定防控方案和調解方案,樹立人民調解工作典型,充分發(fā)揮示范引領作用。
充分發(fā)揮行業(yè)調解功效。加強與勞動仲裁委員會、交通事故人民調解委員會、醫(y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的銜接,在調解階段提前介入、協(xié)調各方,統(tǒng)一法律適用尺度,妥善化解涉眾型矛盾糾紛。聯(lián)合州工會設立訴調對接工作室,開啟工會、法院聯(lián)動調處勞資爭議案件的新模式,及時化解勞資糾紛,依法維護職工合法權益。與公安、保險公司設立道路交通事故一體化處理平臺,做到資源信息共享一站式服務。
主動融入網格治理體系。積極融入社會綜合治理網格,依托“百場巡回審判、百場法制宣傳”以案釋法活動,主動對接基層,履行指導民調、聯(lián)動化解、法律咨詢等職能,定期下沉網格,就農村土地承包糾紛、集體資產經營糾紛、涉動遷糾紛、農資購銷糾紛與基層干部和網格員進行溝通交流、預警排查、研討應對方案,并對基層干部和網格員群體開展有針對性的法律培訓,從源頭上減少糾紛發(fā)生,努力實現(xiàn)法院與基層網格的“無縫對接”,構建起社會網格化糾紛化解平臺。
推行“互聯(lián)網+審判調解”新模式。依托信息化建設成果,助推“線上”解紛模式創(chuàng)新,充分利用人民法院調解平臺、道交一體化解紛平臺,實現(xiàn)網絡在線調解、電子調解,并將互聯(lián)網上進行的“虛擬調解”及時轉化為具有執(zhí)行力的“調解協(xié)議”,構建“開放、動態(tài)、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制”,推動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主動適用“互聯(lián)網+”時代的要求。(臨夏州委政法委供稿)